服务条款
**Neural Arcade 服务条款**
生效日:2026年7月8日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旨在规范Neural Arcade Inc.(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包含「SniffSniff」在内之所有应用及相关一切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之使用,就本公司与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间之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予以规定。
**第2条(用语定义)**
本条款所使用之用语,定义如下。
1. 「本服务」指本公司现在及未来提供之包含「SniffSniff」在内之所有应用及相关一切服务。
2. 「用户」指同意本条款,与本公司缔结服务协议并使用本服务之人。
3. 「账号」指本公司运营之所有服务共同使用之Neural Arcade账号,得以Google账号关联、Apple账号关联、电子邮箱注册等方式创建。
4. 「AI角色」指用户于本服务内创建之宠物角色及虚拟形象,系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制作及运营之虚拟角色。
5. 「自动聊天」指用户相遇时,AI角色间自动产生之对话。
6. 「代币」指用于各服务内付费功能之虚拟支付手段,依各服务分别运营。
7. 「订阅」指得于一定期间使用高级服务之自动续订型使用权。
**第3条(条款之公告及修订)**
1. 本公司将本条款公告于本服务之初始画面或链接画面。
2. 本公司得于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范围内修订本条款,修订时,将明示适用日及修订事由,连同现行条款,自适用日7日前(对用户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者为30日前)起至适用日前一日止,于本服务内公告。
3. 本公司依前项公告修订条款时,如已明确告知「用户于修订条款适用日前未表示拒绝之意思者,视为同意」,而用户未明示拒绝之意思者,视为用户同意修订条款。
4. 用户不同意更改后之条款者,得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办理注销账户。
**第4条(条款之解释)**
1. 本条款未规定之事项,依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之运营政策及商业惯例办理。就个别服务另有条款者,该条款优先适用。
2. 本公司为建构安全之服务环境,得另行制定运营政策或社区准则,用户应遵守之。
**第2章 服务之使用及账号**
**第5条(服务协议之缔结)**
1. 服务协议于用户同意本条款并完成注册申请后,经本公司承诺而成立。所创建之Neural Arcade账号,共同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
2. 用户得以Google账号关联、Apple账号关联、电子邮箱其中一种方式创建账号。
3. 本公司于下列情形,得拒绝注册,或事后解除服务协议。
盗用他人信息或填载虚伪信息者
违反本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者
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断不适于提供服务者
4. 与Neural Arcade账号关联之账号信息、AI角色、个人资料数据及QnA输入值等,得于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中共同使用,用户于注册时视为同意之。
**第6条(使用年龄)**
1. 本服务仅限满14岁以上之用户创建账号及使用。
2. 本公司得拒绝未达适用年龄标准之儿童注册会员,注册后始发现者,得限制或终止该账号。
3. 用户于注册时负有输入正确出生年月日之义务,输入虚伪出生年月日构成第10条之禁止行为。如经确认以虚伪出生年月日注册,使用可能受到限制,因此所生之损害由该用户或其法定监护人负担。
4. 应用商店上之年龄分级与本服务之可注册年龄可能不同,用户应遵守实际之可注册年龄标准。
**第7条(账号之管理)**
1. 用户负有安全管理自己账号信息之义务,不得与第三人共用或转让账号。
2. 用户不得以规避服务政策或不正当使用之目的,创建及使用多重账号。本公司于为服务运营及安全所必要时,得限制部分账号之使用。
3. 如怀疑账号遭不当使用,应立即向客服中心通报,本公司对于因未事前受通知该事实而发生之损害,不负责任。
4. Neural Arcade账号共同适用于本公司运营之所有服务,账号信息、AI角色、个人资料数据及QnA输入值等,于各服务间共享。但代币依各服务分别运营。
**第8条(服务之提供、更改及中断)**
1. 本公司原则上全年无休、24小时提供服务。
2. 本公司于系统检修、技术事由、天灾等不可抗力情形,得暂时中断服务,如属可能,将事前公告。
3. 本公司得更改服务之内容、功能及设计。但对用户有重大影响之更改,将于更改7日前(重大更改为30日前)公告。
**第9条(服务协议之终止)**
1. 用户得随时通过服务内之设置菜单表示注销账户之意思,终止服务协议。
2. 本公司于下列情形,得经事前通知后解除服务协议。
违反本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者
侵害他人名誉、权利,或妨害服务运营者
该当犯罪行为,或经合理怀疑涉入犯罪行为者
引起社会争议,或毁损本公司之信赖、名誉者
其他经本公司合理判断不适于提供服务者
3. 服务协议终止时,Neural Arcade账号及关联之所有服务之账号信息、AI角色、个人资料数据及QnA输入值等,自注销账户日起保存1年后销毁。保存期间内,该信息仅用于解决纠纷、调查不当使用及履行法律义务之目的,不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但下列各款之记录,依相关法律法规,保存下列期间。
付款记录:5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韩国法))
消费者申诉或纠纷处理之相关记录:3年(《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韩国法))
访问日志:3个月(《通讯秘密保护法》(韩国法))
**第3章 用户之义务**
**第10条(用户之义务)**
用户不得为下列各款行为。
1. 冒充他人,或刊载、散布虚伪信息之行为
2. 输入虚伪出生年月日等虚伪个人信息之行为
3. 对其他用户为骚扰或跟踪之行为
4. 刊载猥亵、暴力、仇恨、毁损名誉等违反公序良俗内容之行为
5. 刊载以未成年人为对象之性表现物,或诱导之行为
6. 要求金钱、商业广告、垃圾消息等以营利为目的之行为
7. 入侵服务系统,或散布恶意代码之行为
8. 未经本公司事前同意,对服务进行网络爬虫、资料抓取,或利用自动化工具之行为
9.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行为
10.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一切行为
**第11条(个人资料及AI角色)**
1. 用户于个人资料照片、自我介绍、AI角色之设置中,不得使用致与他人混淆之信息。
2. AI自动聊天系基于用户输入之个人资料信息自动产生,所产生之内容可能以与用户意图不同之形式呈现。有关AI生成内容之免责范围,依第14条办理。
3. 用户对自己之个人资料、角色设置及公开内容负责。
4. 本公司得依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营政策,对不适当之AI生成内容采取修正、删除或限制措施。
5. 本公司得修正或删除违反本条款或运营政策之个人资料及AI角色。
**第12条(使用限制)**
1. 用户违反本条款时,本公司得依违反之程度,采取警告、暂时停权、永久停权等措施。
2. 采取使用限制措施时,本公司原则上事前通知用户,情况紧急时,得先采取措施后通知。
3. 用户对使用限制措施有异议者,得于受通知之日起7日内,通过客服中心提出异议。
4. 因用户违反条款或服务运营政策而受使用限制、账号停权或终止者,于相关法律法规许可之范围内,退款可能受到限制。
**第13条(内容举报及用户屏蔽)**
1. 本公司对猥亵物、暴力及仇恨表现、骚扰、跟踪等不适当内容及虐待性行为,适用零容忍(zero-tolerance)原则。
2. 用户得通过服务内之举报功能,举报不适当内容或其他用户,并得通过屏蔽功能,立即阻断与特定用户之互动及该用户内容之显示。屏蔽后,该内容将立即自用户之动态消息中移除。
3. 本公司受理不适当内容之举报后,将于受理日起24小时内审查该内容,删除经判断为不适当之内容,并对刊载者采取使用限制或终止账号等必要措施。
4. 依本条所为措施之详细标准及程序,依本公司之运营政策办理。
**第4章 AI服务**
**第14条(AI服务之提供)**
1. 本公司于本服务内提供下列AI功能。
AI角色(虚拟形象及宠物角色)之生成
用户相遇时AI角色之自动聊天
附近用户发现功能
加速功能(宠物角色自动与附近多名用户对话后返回之功能)
聊天报告之产生
道具合成功能
个人资料创建功能
2. AI服务可能因技术限制而发生错误,本公司不保证AI生成内容之正确性及完整性。
3. 本公司为提升服务品质,得随时更改或中断AI服务之内容。
4. AI角色及自动聊天可能不反映实际人类之意思或情感。AI自动生成之内容,不代表本公司或特定用户之正式立场或实际意思。
5. 服务内之相遇及对话系基于一次性体验提供。用户离开或删除聊天室后,与该对话对象之链接及对话记录无法恢复,且可能无法与同一用户再次链接。
6. AI角色所产生之对话及内容(包含AI生成图像、虚拟形象、宠物角色等),系人工智能算法之虚拟产物,不反映本公司或特定用户之意思、情感或意见。对于因AI生成内容致用户或第三人所受之精神上、物质上损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负责任。本公司知悉不适当之AI生成内容时,将立即采取阻断、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15条(第三方AI服务)**
1. 本公司为提供AI功能,得运用第三方提供之AI API。
2. 用户理解并同意该第三方服务之条款及政策可能适用。
3. 对于因第三方AI服务之政策更改、服务中断等所生之损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5章 付费服务**
**第16条(付费服务)**
1. 本公司以付费方式提供本服务之部分功能,付费服务之种类、使用方式及费用,公告于本服务内。
2. 用户得通过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等本公司提供之付款方式,购买付费服务。
3. 代币得用于宠物角色及虚拟形象之生成、道具之购买、自动聊天之使用、加速功能之使用等服务内付费功能,具体之商品清单及价格,得于服务内确认。
4. 未成年人购买付费服务时,应获取法定监护人之同意。
5. 代币及订阅不得转让予他人,亦不得兑换现金。
6. 用户注销账户时,未使用之代币及订阅权益自动消灭。应于注销账户前完成必要之退款程序,如未请求退款而自行注销账户,本公司对恢复或退款不负责任。
**第17条(代币之充值及退款)**
1. 用户得于服务内充值代币以使用付费功能。
2. 因付费代币存在缺陷等而对用户造成损害的赔偿,依《内容用户保护指南》确定。
3. 通过活动、促销等无偿给予之代币,不属退款对象。
4. 因用户违反条款致账号遭停权或终止者,于相关法律法规许可之范围内,剩余代币之退款可能受到限制。但无偿给予之代币及已使用之代币,无法退款及恢复。
**第18条(订阅)**
1. 本公司提供得于一定期间使用高级服务之订阅商品。
2. 订阅除经解约外,于订阅期间届满时自动续订,并自动支付相应费用。
3. 订阅之解约及退款,依购买之应用商店(Apple App Store或Google Play Store)政策处理。
4. 订阅解约后,于已付款之订阅期间届满前,仍得继续使用高级服务。
**第19条(广告)**
1. 本公司为运营服务,得于服务内刊登广告。
2. 用户视为同意使用服务时所显示之广告。
**第6章 位置信息服务**
**第20条(位置信息之收集及利用)**
1. 本公司为提供服务,收集及利用用户之位置信息。位置信息仅于用户于设备上允许位置访问权限时收集。
2. 本公司作为基于位置的服务提供者,依相关法律法规(《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收集和使用位置信息,并可在注册时就位置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提供另行征得同意。
3. 本公司不将用户精确之实时位置或坐标信息直接公开予其他用户。位置信息可能以国家、地区等一定范围概括之形式显示。
4. 所收集之位置信息,不用于服务提供目的(附近用户探索、基于位置信息之配对等)以外之用途,目的达成后,即刻销毁。
5. 用户得随时通过设备设置拒绝位置信息之收集,此时基于位置信息之服务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6. 位置信息之收集、利用及保存之详细事项,依隐私政策办理。
7. 本公司得为保护用户,调整位置信息之精确度或限制部分功能。
**第7章 知识产权及内容**
**第21条(本公司之知识产权)**
1. 服务内本公司提供之内容、设计、标志、商标、软件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
2. 用户未经本公司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散布、修改服务内之内容,或作商业性利用。
**第22条(用户内容及授权)**
1. 用户直接登载于服务之个人资料照片、宠物照片、自我介绍等内容之著作权,归属于该用户。
2. 本公司基于用户的信息通过AI自动生成之个人资料内容(虚拟形象、宠物角色、AI自动生成之自我介绍等),依现行著作权法,可能不受著作物之保护。
3. 用户就其登载或生成于服务之所有内容,授予本公司得为服务运营、服务改善、AI服务优化、宣传营销、衍生著作之制作等与服务相关之一切目的使用之全球性、非独占、免版税、永久、可转让、可再许可之授权。内容包含个人资料照片、宠物照片、自行撰写之自我介绍及AI生成内容。
4. 用户保证其登载之内容不侵害第三人之权利,并就因此所生之纠纷负完全责任。
5. 本公司得删除或不公开处理违反本条款或运营政策之内容。
**第23条(个人信息之保护)**
1. 本公司依相关法律法规及隐私政策,收集、利用及保存用户之个人信息。
2. 本公司之隐私政策得于服务内确认,并与本条款共同构成服务协议之一部分。
3. 账号信息(电子邮箱、出生年月日等)、AI角色、个人资料数据及QnA输入值等,得于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务中共同运用,具体之收集及利用范围,得于隐私政策确认。
**第8章 责任之限制**
**第24条(本公司责任之限制)**
1. 本公司依「现状(as is)」提供服务,不保证服务之完整性、可靠性及特定目的之适合性。
2. 本公司不进行用户犯罪记录或身份之核查,对用户之身份、意图、行为之适法性或真实性,不为任何保证。用户应对与其他用户之一切互动,特别是线下见面,自行负责。
3. 对于用户间互动所生之纠纷及损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负责任。本公司不斡旋或保证用户间之线下见面,对于线下见面中发生之事故,不负责任。用户直接见面时,应对个人信息之提供及当面接触格外注意。
4. 有关AI生成内容之本公司免责范围,依第14条办理。
5. 因天灾、战争、基础电信业者服务中断、难以解决之技术瑕疵等不可抗力致无法提供服务时,本公司免除责任。
6. 对于因可归责于用户之事由所致之服务使用障碍,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25条(损害赔偿)**
用户违反本条款、运营政策或相关法律法规,或于使用服务之过程中因过失或违法行为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损害者,该用户应赔偿因此所生之一切损害(包含律师费用)。本公司因此受第三人请求时,该用户应积极协助本公司之防御。
**第9章 青少年之保护**
**第26条(青少年之保护)**
1. 本公司依《青少年保护法》及《网络法》制定并实施青少年保护政策。
2. 本公司得于受理用户举报及运营上必要之范围内,对有害内容采取措施。
3. 有关青少年保护之咨询,请联系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
**第10章 各国家/地区之补充条款**
**第27条(各国家/地区之适用)**
本条款系以大韩民国法律法规为基准制定。对大韩民国以外地区之用户,该国家/地区之相关法律法规可能补充适用,此时,适用于该国家/地区之个别条款优先于本条款。
**第28条(美国用户)**
1. 美国用户适用美国联邦法及各州法律法规。
2. COPPA保护未满13岁儿童的个人信息。本服务限制未满14岁儿童注册,本公司不会在明知的情况下收集其个人信息。
3. 加州用户依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享有额外之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第29条(日本用户)**
1. 日本用户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個人情報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等日本相关法律法规。
2. 依日本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收集儿童个人信息时可能需经法定监护人同意,该当情形时,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3. 日本用户得依《个人信息保护法》,请求访问、更正、删除及停止使用其个人信息,并得通过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行使之。
**第11章 其他**
**第30条(意见回馈)**
用户就服务提供之意见回馈、建议、想法等,本公司得为改善服务之目的自由使用,用户不得就此请求报酬。
**第31条(推送通知)**
1. 本公司得以推送通知发送服务使用之相关信息。
2. 用户得随时通过设备设置拒绝接收推送通知。
**第32条(纠纷之解决及准据法)**
1. 有关本条款及服务使用之纠纷,以大韩民国法为准据法。
2. 本公司与用户间所生纠纷之诉讼,以依相关法律法规有管辖权之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33条(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Neural Arcade Inc. (주식회사 뉴럴아케이드)
代表人:Suji Lee
事业者登录号码(韩国):423-86-03510
邮购业务登记号码:No. 2026-Seoul Mapo-0373
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
本条款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