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Neural Arcade 服務條款**
生效日:2026年7月8日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旨在規範Neural Arcade Inc.(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包含「SniffSniff」在內之所有應用程式及相關一切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就本公司與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間之權利、義務及責任事項,以及其他必要事項予以規定。
**第2條(用語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之用語,定義如下。
1. 「本服務」指本公司現在及未來提供之包含「SniffSniff」在內之所有應用程式及相關一切服務。
2. 「使用者」指同意本條款,與本公司締結使用契約並使用本服務之人。
3. 「帳號」指本公司營運之所有服務共同使用之Neural Arcade帳號,得以Google帳號連動、Apple帳號連動、電子郵件註冊等方式建立。
4. 「AI角色」指使用者於本服務內建立之寵物角色及虛擬形象,係基於人工智慧技術製作及營運之虛擬角色。
5. 「自動聊天」指使用者相遇時,AI角色間自動產生之對話。
6. 「代幣」指用於各服務內付費功能之虛擬支付手段,依各服務分別營運。
7. 「訂閱」指得於一定期間使用進階服務之自動續訂型使用權。
**第3條(條款之公告及修訂)**
1. 本公司將本條款公告於本服務之初始畫面或連結畫面。
2. 本公司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之範圍內修訂本條款,修訂時,將明示適用日及修訂事由,連同現行條款,自適用日7日前(對使用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者為30日前)起至適用日前一日止,於本服務內公告。
3. 本公司依前項公告修訂條款時,如已明確告知「使用者於修訂條款適用日前未表示拒絕之意思者,視為同意」,而使用者未明示拒絕之意思者,視為使用者同意修訂條款。
4. 使用者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者,得停止使用本服務並辦理退會。
**第4條(條款之解釋)**
1.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相關法令、本公司之營運政策及商業慣例辦理。就個別服務另有條款者,該條款優先適用。
2. 本公司為建構安全之服務環境,得另行制定營運政策或社群守則,使用者應遵守之。
**第2章 服務之使用及帳號**
**第5條(使用契約之締結)**
1. 使用契約於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並完成註冊申請後,經本公司承諾而成立。所建立之Neural Arcade帳號,共同適用於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務。
2. 使用者得以Google帳號連動、Apple帳號連動、電子郵件其中一種方式建立帳號。
3.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拒絕註冊,或事後解除使用契約。
盜用他人資訊或填載虛偽資訊者
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者
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不適於提供服務者
4. 與Neural Arcade帳號連動之帳號資訊、AI角色、個人檔案資料及QnA輸入值等,得於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務中共同使用,使用者於註冊時視為同意之。
**第6條(使用年齡)**
1. 本服務僅限滿14歲以上之使用者建立帳號及使用。
2. 本公司得拒絕未達適用年齡標準之兒童註冊會員,註冊後始發現者,得限制或終止該帳號。
3. 使用者於註冊時負有輸入正確出生年月日之義務,輸入虛偽出生年月日構成第10條之禁止行為。如經確認以虛偽出生年月日註冊,使用可能受到限制,因此所生之損害由該使用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負擔。
4. 應用程式商店上之年齡分級與本服務之可註冊年齡可能不同,使用者應遵守實際之可註冊年齡標準。
**第7條(帳號之管理)**
1. 使用者負有安全管理自己帳號資訊之義務,不得與第三人共用或轉讓帳號。
2. 使用者不得以規避服務政策或不正當使用之目的,建立及使用多重帳號。本公司於為服務營運及安全所必要時,得限制部分帳號之使用。
3. 如懷疑帳號遭不當使用,應立即向客服中心通報,本公司對於因未事前受通知該事實而發生之損害,不負責任。
4. Neural Arcade帳號共同適用於本公司營運之所有服務,帳號資訊、AI角色、個人檔案資料及QnA輸入值等,於各服務間共享。但代幣依各服務分別營運。
**第8條(服務之提供、變更及中斷)**
1. 本公司原則上全年無休、24小時提供服務。
2. 本公司於系統檢修、技術事由、天災等不可抗力情形,得暫時中斷服務,如屬可能,將事前公告。
3. 本公司得變更服務之內容、功能及設計。但對使用者有重大影響之變更,將於變更7日前(重大變更為30日前)公告。
**第9條(使用契約之終止)**
1.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服務內之設定選單表示退會之意思,終止使用契約。
2.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經事前通知後解除使用契約。
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者
侵害他人名譽、權利,或妨害服務營運者
該當犯罪行為,或經合理懷疑涉入犯罪行為者
引起社會爭議,或毀損本公司之信賴、名譽者
其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不適於提供服務者
3. 使用契約終止時,Neural Arcade帳號及連動之所有服務之帳號資訊、AI角色、個人檔案資料及QnA輸入值等,自退會日起保存1年後銷毀。保存期間內,該資訊僅用於解決糾紛、調查不當使用及履行法律義務之目的,不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但下列各款之紀錄,依相關法令,保存下列期間。
付款紀錄:5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韓國法))
消費者申訴或糾紛處理之相關紀錄:3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韓國法))
連線紀錄:3個月(《通訊秘密保護法》(韓國法))
**第3章 使用者之義務**
**第10條(使用者之義務)**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
1. 冒充他人,或刊載、散布虛偽資訊之行為
2. 輸入虛偽出生年月日等虛偽個人資訊之行為
3. 對其他使用者為騷擾或跟蹤之行為
4. 刊載猥褻、暴力、仇恨、毀損名譽等違反公序良俗內容之行為
5. 刊載以未成年人為對象之性表現物,或誘導之行為
6. 要求金錢、商業廣告、垃圾訊息等以營利為目的之行為
7. 駭入服務系統,或散布惡意程式之行為
8. 未經本公司事前同意,對服務進行網路爬蟲、資料抓取,或利用自動化工具之行為
9.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10. 違反相關法令之一切行為
**第11條(個人檔案及AI角色)**
1. 使用者於個人檔案照片、自我介紹、AI角色之設定中,不得使用致與他人混淆之資訊。
2. AI自動聊天係基於使用者輸入之個人檔案資訊自動產生,所產生之內容可能以與使用者意圖不同之形式呈現。有關AI生成內容之免責範圍,依第14條辦理。
3. 使用者對自己之個人檔案、角色設定及公開內容負責。
4. 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及營運政策,對不適當之AI生成內容採取修正、刪除或限制措施。
5. 本公司得修正或刪除違反本條款或營運政策之個人檔案及AI角色。
**第12條(使用限制)**
1.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時,本公司得依違反之程度,採取警告、暫時停權、永久停權等措施。
2. 採取使用限制措施時,本公司原則上事前通知使用者,情況緊急時,得先採取措施後通知。
3. 使用者對使用限制措施有異議者,得於受通知之日起7日內,透過客服中心提出異議。
4. 因使用者違反條款或服務營運政策而受使用限制、帳號停權或終止者,於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內,退款可能受到限制。
**第13條(內容檢舉及使用者封鎖)**
1. 本公司對猥褻物、暴力及仇恨表現、騷擾、跟蹤等不適當內容及虐待性行為,適用零容忍(zero-tolerance)原則。
2. 使用者得透過服務內之檢舉功能,檢舉不適當內容或其他使用者,並得透過封鎖功能,立即阻斷與特定使用者之互動及該使用者內容之顯示。封鎖後,該內容將立即自使用者之動態消息中移除。
3. 本公司受理不適當內容之檢舉後,將於受理日起24小時內審查該內容,刪除經判斷為不適當之內容,並對刊載者採取使用限制或終止帳號等必要措施。
4. 依本條所為措施之詳細標準及程序,依本公司之營運政策辦理。
**第4章 AI服務**
**第14條(AI服務之提供)**
1. 本公司於本服務內提供下列AI功能。
AI角色(虛擬形象及寵物角色)之生成
使用者相遇時AI角色之自動聊天
附近使用者發現功能
Boost功能(寵物角色自動與附近多名使用者對話後返回之功能)
聊天報告之產生
道具合成功能
個人檔案建立功能
2. AI服務可能因技術限制而發生錯誤,本公司不保證AI生成內容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3. 本公司為提升服務品質,得隨時變更或中斷AI服務之內容。
4. AI角色及自動聊天可能不反映實際人類之意思或情感。AI自動生成之內容,不代表本公司或特定使用者之正式立場或實際意思。
5. 服務內之相遇及對話係基於一次性體驗提供。使用者離開或刪除聊天室後,與該對話對象之連結及對話紀錄無法復原,且可能無法與同一使用者再次連結。
6. AI角色所產生之對話及內容(包含AI生成圖像、虛擬形象、寵物角色等),係人工智慧演算法之虛擬產物,不反映本公司或特定使用者之意思、情感或意見。對於因AI生成內容致使用者或第三人所受之精神上、物質上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本公司知悉不適當之AI生成內容時,將立即採取阻斷、刪除等必要措施。
**第15條(第三方AI服務)**
1. 本公司為提供AI功能,得運用第三方提供之AI API。
2. 使用者理解並同意該第三方服務之條款及政策可能適用。
3. 對於因第三方AI服務之政策變更、服務中斷等所生之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5章 付費服務**
**第16條(付費服務)**
1. 本公司以付費方式提供本服務之部分功能,付費服務之種類、使用方式及費用,公告於本服務內。
2. 使用者得透過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商店等本公司提供之付款方式,購買付費服務。
3. 代幣得用於寵物角色及虛擬形象之生成、道具之購買、自動聊天之使用、Boost之使用等服務內付費功能,具體之商品清單及價格,得於服務內確認。
4. 未成年人購買付費服務時,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5. 代幣及訂閱不得轉讓予他人,亦不得兌換現金。
6. 使用者退會時,未使用之代幣及訂閱權益自動消滅。應於退會前完成必要之退款程序,如未請求退款而自行退會,本公司對復原或退款不負責任。
7. 本服務提供之代幣、訂閱等,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使用者事前同意開始提供者,依相關法令,可能不適用7日猶豫期間之契約解除權。
**第17條(代幣之儲值及退款)**
1. 使用者得於服務內儲值代幣以使用付費功能。
2. 因付費代幣之瑕疵等對使用者之損害賠償,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所定之退款政策辦理。
3. 透過活動、促銷等無償給予之代幣,不屬退款對象。
4. 因使用者違反條款致帳號遭停權或終止者,於相關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剩餘代幣之退款可能受到限制。但無償給予之代幣及已使用之代幣,無法退款及復原。
**第18條(訂閱)**
1. 本公司提供得於一定期間使用進階服務之訂閱商品。
2. 訂閱除經解約外,於訂閱期間屆滿時自動續訂,並自動支付相應費用。
3. 訂閱之解約及退款,依購買之應用程式商店(Apple App Store或Google Play商店)政策處理。
4. 訂閱解約後,於已付款之訂閱期間屆滿前,仍得繼續使用進階服務。
**第19條(廣告)**
1. 本公司為營運服務,得於服務內刊登廣告。
2. 使用者視為同意使用服務時所顯示之廣告。
**第6章 位置資訊服務**
**第20條(位置資訊之蒐集及利用)**
1.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蒐集及利用使用者之位置資訊。位置資訊僅於使用者於裝置上允許位置存取權限時蒐集。
2.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蒐集及利用位置資訊,並得於註冊時另行取得位置資訊蒐集、利用及提供之同意。
3. 本公司不將使用者精確之即時位置或座標資訊直接公開予其他使用者。位置資訊可能以國家、地區等一定範圍概括之形式顯示。
4. 所蒐集之位置資訊,不用於服務提供目的(附近使用者探索、基於位置資訊之配對等)以外之用途,目的達成後,即刻銷毀。
5.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裝置設定拒絕位置資訊之蒐集,此時基於位置資訊之服務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6. 位置資訊之蒐集、利用及保存之詳細事項,依隱私權政策辦理。
7. 本公司得為保護使用者,調整位置資訊之精確度或限制部分功能。
**第7章 智慧財產權及內容**
**第21條(本公司之智慧財產權)**
1. 服務內本公司提供之內容、設計、標誌、商標、軟體等一切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
2. 使用者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不得重製、散布、修改服務內之內容,或作商業性利用。
**第22條(使用者內容及授權)**
1. 使用者直接登載於服務之個人檔案照片、寵物照片、自我介紹等內容之著作權,歸屬於該使用者。
2. 本公司基於使用者資訊透過AI自動生成之個人檔案內容(虛擬形象、寵物角色、AI自動生成之自我介紹等),依現行著作權法,可能不受著作物之保護。
3. 使用者就其登載或生成於服務之所有內容,授予本公司得為服務營運、服務改善、AI服務優化、宣傳行銷、衍生著作之製作等與服務相關之一切目的使用之全球性、非專屬、無償、永久、可轉讓、可再授權之授權。內容包含個人檔案照片、寵物照片、自行撰寫之自我介紹及AI生成內容。
4. 使用者保證其登載之內容不侵害第三人之權利,並就因此所生之糾紛負完全責任。
5. 本公司得刪除或不公開處理違反本條款或營運政策之內容。
**第23條(個人資料之保護)**
1.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及隱私權政策,蒐集、利用及保存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2. 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得於服務內確認,並與本條款共同構成使用契約之一部分。
3. 帳號資訊(電子郵件、出生年月日等)、AI角色、個人檔案資料及QnA輸入值等,得於本公司提供之所有服務中共同運用,具體之蒐集及利用範圍,得於隱私權政策確認。
**第8章 責任之限制**
**第24條(本公司責任之限制)**
1. 本公司依「現狀(as is)」提供服務,不保證服務之完整性、可靠性及特定目的之適合性。
2. 本公司不進行使用者犯罪紀錄或身分之查核,對使用者之身分、意圖、行為之適法性或真實性,不為任何保證。使用者應對與其他使用者之一切互動,特別是線下見面,自行負責。
3. 對於使用者間互動所生之糾紛及損害,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本公司不斡旋或保證使用者間之線下見面,對於線下見面中發生之事故,不負責任。使用者直接見面時,應對個人資訊之提供及當面接觸格外注意。
4. 有關AI生成內容之本公司免責範圍,依第14條辦理。
5. 因天災、戰爭、基礎電信業者服務中斷、難以解決之技術瑕疵等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時,本公司免除責任。
6. 對於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所致之服務使用障礙,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25條(損害賠償)**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營運政策或相關法令,或於使用服務之過程中因過失或違法行為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損害者,該使用者應賠償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包含律師費用)。本公司因此受第三人請求時,該使用者應積極協助本公司之防禦。
**第9章 青少年之保護**
**第26條(青少年之保護)**
1. 本公司依相關法令,制定及施行青少年保護政策。
2. 本公司得於受理使用者檢舉及營運上必要之範圍內,對有害內容採取措施。
3. 有關青少年保護之諮詢,請聯繫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
**第10章 各國家/地區之補充條款**
**第27條(各國家/地區之適用)**
本條款係以大韓民國法令為基準制定。對大韓民國以外地區之使用者,該國家/地區之相關法令可能補充適用,此時,適用於該國家/地區之個別條款優先於本條款。
**第28條(美國使用者)**
1. 美國使用者適用美國聯邦法及各州法令。
2. COPPA保護未滿13歲兒童的個人資料。本服務限制未滿14歲兒童註冊,本公司不會故意蒐集這些兒童的個人資料。
3. 加州使用者依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享有額外之個人資料相關權利。
**第29條(日本使用者)**
1. 日本使用者適用個人情報保護法等日本相關法令。
2. 依日本相關法令及指引,蒐集兒童個人資料時可能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該當情形時,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3. 日本使用者得依個人情報保護法,請求開示、訂正、刪除及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並得透過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行使之。
4. 依消費者契約法及其他日本消費者保護強行法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不因本條款而受限制。
**第30條(台灣使用者)**
1. 台灣使用者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台灣相關法令。
2. 台灣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並得透過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行使之。
3. 未成年人註冊會員或購買付費服務時,依相關法令可能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該當情形時,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4. 依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台灣消費者保護強行法規賦予使用者之權利,不因本條款而受限制。
**第11章 其他**
**第31條(意見回饋)**
使用者就服務提供之意見回饋、建議、想法等,本公司得為改善服務之目的自由使用,使用者不得就此請求報酬。
**第32條(推播通知)**
1. 本公司得以推播通知發送服務使用之相關資訊。
2.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裝置設定拒絕接收推播通知。
**第33條(糾紛之解決及準據法)**
1. 有關本條款及服務使用之糾紛,以大韓民國法為準據法。
2. 本公司與使用者間所生糾紛之訴訟,以依相關法令有管轄權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34條(公司資訊)**
公司名稱:Neural Arcade Inc.(株式會社Neural Arcade)
代表人:Suji Lee
地址:大韓民國首爾特別市麻浦區Jandari路7街3號501室
事業者登錄號碼(韓國):423-86-03510
通訊販賣業申報號碼(韓國):第2026-首爾麻浦-0373號
客服中心:cs@neuralarcade.ai
本條款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